步行儀仗圖

年代

唐太宗貞觀五年(631年)

尺寸

原高182公分,寬215公分

揭取

陝西省三原縣李壽墓第一過洞東壁揭取

說明

袴褶是一種上衣下褲的服裝,由褶衣和下袴兩部分組成。當上褶與裲襠合穿時,下袴常為縛袴。袴即脛衣、套褲,是褲子的早期階段。

袴褶最初是北方少數民族服裝,適應於遊牧民族馬上作戰的特點。唐代初期,袴褶仍然承襲的是魏晉時期的舊制,高祖武德年間(618—626年)規定袴褶主要限於武官,貞觀二十二年(648年)唐太宗曾下令百官朔望日上朝都要穿袴褶。 唐代「袴褶之制:五品以上,細綾及羅為之,六品以上,小綾為之,三品以上紫,五品以上緋,七品以上綠,九品以上碧。」「裲襠之制,一當胸,一當背,短袖覆膊」。裲襠一般與袴褶合穿,穿在褶之外,腰間用皮帶繫紮。大約在初唐以後,袴褶和裲襠不再流行。